实验室仪器设备是学校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为了加强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结合我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实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仪器设备必须做到帐、卡、物以及与数据库完全相符,做到责任到人,专人管理。
二、主要仪器设备应制定操作规程,并将其挂在醒目的地方以利操作者使用。任何使用人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对违反操作规程的或因管理不善致使仪器损坏,要追究当事者责任。
三、学生参加实验,初次使用仪器设备时,实验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应事先讲清操作方法和操作规程,并随时注意给予必要的指导。
四、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由专人管理和使用,未经培训或未掌握操作技术者及未经允许者不得使用。使用人必须严格执行使用登记制度,登记时应记录仪器运行状况、开关机时间等信息,使用后由管理人对仪器进行检查后签字。
五、仪器设备必须保持完整配套,严禁擅自拆卸和改装仪器设备,配件不可移作他用。
六、仪器设备要做到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震、防腐蚀,精心爱护,小心使用,并经常检查。
七、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应按要求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常规检修。并要做到熟悉其性能特点和工作原理,对常见故障进行维修,若无法排除故障应当及时上报,由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统一安排维修。
八、建立仪器设备档案。说明书、维修手册、合格证、装箱单、零部件等,必须统一登记,集中存放于实验室。工作确有需要的,可按规定借阅或复印。
九、仪器设备借用参照《实验室仪器设备借用制度》执行。
十、仪器设备的计划与购置、验收、帐务管理、变动、报废、报失等均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十一、本制度经学院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开始执行。